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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滥用重组停牌? 杨子家族旗下巨力索具吃关注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1 09:12:26    来源:新浪网    作者:标准件之家    浏览次数:849

    本文源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杨子家族旗下A股上市公司巨力索具(002342)拟收购控股股东旗下资产“闪电”告吹一事,引发市场极大关注,由此也引来交易所的关注函。8月10日,深交所向巨力索具下发关注函,追问公司是否存在滥用重组停牌的情形。

      回溯事件始末,7月27日晚间,巨力索具披露一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告称,拟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集团”)持有的保定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能源”)100%股权,公司股票于7月28日起停牌。从公告来看,巨力索具此次重组的初衷系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欲对集团业务进行整合。

      股权关系显示,巨力能源由巨力索具控股股东巨力集团100%持股。而巨力集团背后系杨子家族,股东包含杨建忠、杨建国、杨会德、杨子、杨会茹,上述股东系直系兄弟姐妹关系,分别持有巨力集团27.5%、27%、23.5%、17%、5%的股份。

      上述重组事项似乎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8月4日,巨力索具还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就此次重组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然而,3天后,重组画风突变。巨力索具在8月7日披露公告称,由于交易各方未能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这也意味着,巨力索具拟购巨力能源事项在筹划10天后“闪电”折戟。

      很快,巨力索具重组告吹事项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在8月10日下发的关注函中,深交所对巨力索具此次重组抛出三问,要求巨力索具说明,拟收购资产为控股股东持有的情形下,停牌前公司与控股股东是否已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核心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停牌后未能达成一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滥用重组停牌的情形。

      另外,深交所还要求巨力索具核查并补充说明停牌前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有关证券服务机构各自开展的工作,本次重组终止事项的决策过程、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以及公司后续的相关计划。此外,深交所要求巨力索具补充说明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针对此次重组初衷、后期是否会继续推进重组等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巨力索具进行采访,对方工作人员均表示“以公告为准”。另外,对关注函问题,该工作人员补充,“可以关注公司后续在8月17日的关注函回复公告”。

     
    (文/标准件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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